上海政法学院培育研讨生情况简介(上海政法学院怎么样)

2024年 8月 27日 作者 gong2022 0

上海政法学院是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打点干部学院)的基础上,于2004年9月,经上海市公民政府附和而独立设置的一般高级本科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培育全日制一般高级教育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进程始于1994年(其时的上海大学法学院)。至2004年,共接收培

育了12届法学专业本科生共4987名,第二学士学位生8届共298名。学院培育硕士研讨生的进程始于1997年。至2004年,先后共接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3个专业7届硕士研讨生298名。一起,还与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协作,向国务院学位办成功请求了中法联合培育法学硕士双学位项目,在国内首先培育研讨法王法和欧盟法的高档法学专门人才。以上专业硕士研讨生的接收、培育、打点、结业、作业辅导等悉数作业均由原上海大学法学院(现上海政法学院)独立承担。2004年9月,上海市公民政府撤消了上海大学法学院,即上海市政法打点干部学院的建制,设置独立的一般高级本科院校——上海政法学院。2004年9月到2007年8月,上海政法学院持续独立承担了再读的原上海大学法学院2002级、2003级、2004级研讨生培育使命,直至其悉数结业。2006年1月以来,我院初步向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学位办和国务院学位办提出恳求招认硕士学位公布权的书面请求。2006年11月,上海市学位办受国务院学位办托付,组织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对我院申报的学科进行了审议,认为我院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三个学科现已抵达了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根柢条件和水平。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于2006年、2008年两次别离以沪学位〔2006〕7号文件和沪学位〔2008〕11号文件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请求招认上海政法学院的硕士学位公布权。国务院学位办对我院的特别情况给予了必定,并认为,上海政法学院是从上海大学独立出来的学院,在上海市司法局与上海大学联合办学时刻,早年独立承担了研讨生教育作业。上海政法学院从上海大学独立出来时没有处置硕士学位公布权,这归于前史留传疑问,大约予以处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作出《关于招认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公布单位的批复》(学位〔2011〕46号),招认上海政法学院为硕士学位公布单位,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